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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15   |   访问次数:3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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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

内工信节综字〔2025〕155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79号)要求,现在我区组织开展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一)征集范围

  重点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煤炭、电力等工业行业和数据中心等领域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高效冷却或洗涤、非常规水利用、用水智能管控、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等方向,以及适用于严重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征集类别

  主要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1.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集成创新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有阶段性成果、节水效果明显、知识产权明晰,并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2.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3.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申报程序

  请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水利(水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1、2、3、4),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自治区将通过平台进行网上审核,择优推荐。

  《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中的工艺、技术、装备关键核心指标有更新的,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研发类)

2.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产业化示范类)

3.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推广应用类)

4.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4月1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