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呼政办字〔2024〕1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为充分贯彻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22〕78号)、《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精神,加快推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助力首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目标
(一)总体建设目标
到2035年,现代流通与重点产业全面融合、相互促进,在全区资源要素流通中我市核心枢纽的功能更加凸显,建设成连接东西、畅通南北、辐射全国的重要流通支点城市,全面形成全产业链流通、全要素流通、全过程流通、全生命周期流通、全开放流通的现代流通体系。
(二)阶段性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建成,商品和要素跨区域流通更加顺畅,科学合理、高效集约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互促的商贸流通体系基本建成,交通运输承载能力、金融服务保障能力、信用监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显著提升。
二、有力支撑骨干流通走廊建设
(一)发展定位
紧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围绕支撑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发挥呼和浩特“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优势,立足引导呼和浩特及呼包鄂榆乌城市群物流与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高质量打造北方绿色农畜产品集散中心、北疆国际枢纽、国家畜牧业技术中心和北方农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
(二)主要作用
1.北方绿色农畜产品集散中心:依托呼和浩特丰富的农牧资源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强农畜产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打造国家北方绿色农畜产品集散中心,加速农产品流通和价值提升。
2.北疆国际枢纽:依托呼和浩特面向中蒙俄与“两北一群”腹地区域的良好物流区位,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北向联动的重要节点,发挥物流枢纽作用,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运输效率,促进农产品和农资的快速流通。
3.国家畜牧业技术中心:依托呼和浩特乳产业、草种业、兽用疫苗产业优势,为全国产区提供农牧业生产所需的尖端技术和重要支持。通过建设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农牧业生产实现现代化和高效化。
4.北方农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通过搭建农畜产品信息平台和农资信息服务中心,面向全国提供重要农畜产品市场信息、农技信息和农资供应信息等,为农牧民和企业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支持,促进重要农畜产品和农资的精准对接。
三、全面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一)提升商事服务水平。全面梳理现有审批流程,剔除非必要环节、完善非科学程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全面审查现行商事法规和政策,废除(修订)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律的政策法规。同时,加强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及服务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财政、税收、金融、行业管理、市场监管等宏观、微观领域的政策协调整合,消除政策间的冲突与盲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强化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间沟通协作,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流通标准,包括质量标准、服务标准、安全标准等。同时,加强标准的宣传与实施,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标准意识,促进市场规范化发展。积极促进市场开放和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城市,特别是包鄂乌三市的交流合作,共同打造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一)建设高标准商品市场
1.加强市场产销渠道对接。引导美通农产品批发市场、万惠农贸批发市场、金海五金机电城、润宇家居建材城等各类商品市场开发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加快传统交易场景数字化重构,提升产销需求匹配度。探索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微信平台,汇总发布大型蔬菜种植基地供应情况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需求情况,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建立区域间产销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产、销企业间建立稳定的购销渠道。(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按照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要求,不断升级市场基础设施,完善仓储、分拣、加工、配送、冷链等物流设施设备,探索构建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系统。推进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等数字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鼓励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市场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大数据局配合)
3.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探索建立现代流通领域行业市级引导基金,引导企业加强对现有设施的改造和升级,推动传统流通设施的智能化升级。同时,广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大对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打造智能仓库、智能物流、智能配送、智能零售终端等,提高流通效率。(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畅通绿色农产品流通渠道
1.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农贸市场、综合连锁超市为基础,以标准化菜市场和社区便利店为终端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推进明品福、中农联等农产品流通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我市农产品供应渠道,丰富农产品种类,提升农产品质量。(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农牧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拓宽农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市场主体加强农产品流通和营销,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创新短链流通模式,推进产地市场和新型经营主体与超市、社区、学校等消费端对接,发展订单农业。同时,探索打造农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推动与农业绿色发展相配套的产地市场建设。(市农牧局、商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走出去”。发挥呼和浩特以乳制品、生猪、肉牛、肉羊、马铃薯、蔬菜、杂粮为主的全产业链首府农牧业品牌体系的资源禀赋,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品牌推广模式,充分利用“京蒙协作”“绿品出塞”等机遇,多措并举、多渠道推介呼和浩特优质农畜产品“走出去”。同时,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孵化器作用,推动培育孵化一批农畜产品“网红品牌”“带货达人”。引导支持市场主体拓展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体系认证,提升品牌海外竞争力。(市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1.优化商圈布局规划。推动以中山路、东客站两大商业核心区和锡林南路凯德广场、东影南路摩尔城、成吉思汗大街滨海广场、回民区万达广场等五大商圈为重点的“两核五圈”的城市商业发展格局提档升级。推动城南万达广场、华润万象城等一批商业综合体建设运营,形成新老商圈空间布局合理、商业业态齐全、功能互补、适度集聚,商业中心、商业街、专营店等商业设施均衡分布的中心城区商圈发展格局。(市发改委、商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对标国内外知名街区,积极推动塞上老街步行街、水岸漫街、地铁网红街等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改造提升。开展特色商业街区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商业街区积极创建国家、自治区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街区。(市商务局牵头,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申报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不断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补齐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基本保障类业态短板,着力改善社区消费条件,改造传统商业载体,引导便民生活圈周边的传统商场向社区商业中心转型,加快布局特色餐饮、运动健身、网红书店等休闲类便民消费场所,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城市商业体系提质增效。(市商务局牵头,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4.加快县域商业建设。加快建设以县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优质商贸流通资源向乡镇、农村下沉,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增加生活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商业规范化发展。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优化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持续畅通工业品下行渠道,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电商和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1.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助推金桥、金川国家电子商务示范提档升级,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在直播营销、品牌培养、创业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创建,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促消费互动,推进我市“敕勒川味道”优质农特产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营销,进一步加快我市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市商务局牵头,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推进实体商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实体商业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拓展数字化营销渠道,积极提供标准化、全品类的线上服务,创新发展“到店”与“到家”双向服务模式。推动中山西路商圈、东客站商圈、塞上老街步行街等建设智慧商圈(街区)。引导五金机电、汽车等类型商品市场推行“市场+平台+服务”模式,完善商品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各环节服务,提升智慧消费体验。(市商务局牵头,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动数字化技术与服务在乡村流通领域深化应用,加快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加强农村电商主体培育、电商人才培训。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推动适应农村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效率。(市商务局牵头,市农牧局、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4.强化流通领域大数据应用。依托我市城市大脑建设,主动嫁接蒙贸通平台,全面整合物流、供应链、零售等各类流通数据。推动流通数据的共享和开放,促进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之间的数据流通和合作,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价值。加强数据安全保障,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流通大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市大数据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1.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骨干流通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拓展经营网络,加强品牌管理,提高跨区域经营能力和辐射能力,带动行业发展。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与旗、县、区属国有企业合作,鼓励市内流通企业引进吸收先进流通模式、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培育一批有综合竞争力的大中型流通企业集团。(市商务局牵头,市国资委,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鼓励特色区域品牌企业做优做精。培育若干有影响力的本土特色商贸流通企业,推动地方特色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创新、做大做强,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鼓励名企、名店走出去,积极开拓区外市场。大力培育地方特色商业品牌,推动民族商场、大唐药业等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中华老字号”“内蒙古老字号”申报与推广,推动农产品龙头企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市商务局、农牧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型流通企业,鼓励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鼓励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提升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开展集采集配、营销推广、技术管理等领域经验共享,壮大中小企业市场主体规模,增强发展后劲。(市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1.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申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平台的推动作用,积极探索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范健康发展,推动跨境电商和跨境寄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商业综合体设立跨境O2O体验店,丰富产品供给,促进国内消费。(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邮政管理局,赛罕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培育更多自治区级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开展外贸政策实务培训,支持外贸企业开拓贸易新渠道。发挥外综服企业作用,带动更多小微企业开展外贸业务。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线上线下会展活动,充分借助进博会、消博会、中蒙博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国际博览会等国内重点进出口展会机遇,推动外贸进出口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推动更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升产品美誉度和品牌知名度。(市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赛罕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加快建设骨干物流枢纽。依托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新机场空港物流枢纽以及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整合、优化、集聚全市特定物流发展要素资源,围绕支撑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做优存量,做好增量,给予重点物流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和配套支持。(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商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干支仓配网络衔接。提高面向蒙俄欧、中亚、京津冀干线衔接能力和畅通水平,支持推动铁路、航空、陆海联运等干线业务规模化、常态化开行。加强自治区内部、省际间骨干枢纽园区联动,鼓励“干线运输+区域网络”的运输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增强面向呼包鄂榆乌及城乡的支线、配送服务效率。加快与其他国家物流枢纽干线运输对接融合,形成全国枢纽网络化运作模式。(市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加强国际货运能力建设,推动中欧班列提质增效,延伸和丰富中欧班列运行线路,拓展双向货源组织形式,服务过境中欧班列运输便利化。加快呼和浩特国际航空快件中心建设,提升呼和浩特航空国际物流枢纽集群陆空联运效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物流合作,提升国际货运代理、快递、仓储等服务水平,吸引更多国际物流企业在呼和浩特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国际物流供应链建设。(市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和林格尔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物流融合创新发展。支持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企业深度协作,推进物流与生产、制造、采购、分销、结算等服务有机融合,营造物流与产业互促发展生态。引导国家物流枢纽加强与工业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等统筹布局、联动发展,培育壮大枢纽经济。鼓励物流平台企业拓展物流信息平台功能,优化人、车、货、仓等分散物流资源供需对接,创新一体化物流组织模式。(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商务局、工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提升冷链物流能力
1.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强与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对接,串联整合存量冷链物流设施资源,加强功能性设施建设,突出产业引领、产地服务、城市服务、中转集散、生产加工等需求特点,打造冷链物流集群。引导与其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间加强功能与业务对接,积极融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市发改委牵头,市农牧局、商务局、交通局、供销社配合)
2.加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呼和浩特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优势,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产地直销等能力,减少产后损失。支持美通、东瓦窑、保全庄等大型农贸市场建设商贸冷链集配中心,发挥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区配送作用,面向商超、批发市场、生鲜连锁店、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市商务局、农牧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补齐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围绕产地“最先一公里”冷藏保鲜需求,在生鲜农畜产品重点区域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冷链设施设备租赁等专业化、全程化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服务,提高产地源头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引导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等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引导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药店、生鲜电商、快递企业等完善城市末端冷链物流设施,促进末端冷链配送发展。(市农牧局、商务局、发改委、邮政管理局、供销社,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应急物流体系
1.健全应急物流协调管理机制。由市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交通、商务、公安、卫健等相关主体以及区域骨干物流企业制订应急物流运行方案,协调解决应急物流中的重大问题。面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分层分级设立应急物流预案。(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局、商务局、公安局、卫健委配合)
2.推动平急结合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市发改委和应急管理局对社会应急物资储备统筹,优化整合社会物流资源,会同商务、民政、卫健、市粮油收储公司等相关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平急结合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生产物资、捐赠物资的统筹仓储调配能力,明确社会物流节点分工、完善物资仓库布局、增强储备能力、拓展应急物流功能,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力的物流保障。(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公安局、卫健委配合)
3.加强应急物流集疏配送能力。构建“干线衔接+枢纽中转+规模共配”应急物流模式,依托全市各主要物流枢纽节点,加强枢纽的干线衔接与中转集散能力,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骨干,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为补充的应急物流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分类优化完善城市配送、快递组织模式,调整政府监管协调方式,全面提高专业性物流配送、快递企业参与深度,发挥社区、小区、企业单位等配送作用。(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一)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1.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S29呼凉高速、S311武川至杨树坝等公路项目建设,实现市区与各旗县区、市域与周边城市快速联通,逐步形成“一环、五纵、五横、七放射”公路路网体系。继续推动呼包高铁、呼包高铁延伸线(新机场段)、呼鄂城际铁路的纳规工作,推进呼朔太高铁的规划研究工作,开工建设金桥电厂铁路专用线、嘉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确保新机场2025年投入使用。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尽快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市交通局、发改委,和林格尔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开展枢纽集疏运体系提升建设工程,加快推进S27呼鄂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提升国际班列集结能力,积极开发以集装箱、冷链、大宗能源、机械装备、跨境电商等为特色的精品线路。加快建设呼和浩特至国内主要航空快递枢纽的航空货运快线,织密国际航线网,强化与蒙俄的航线高效通达。强化与天津港、曹妃甸港等沿海大港的协同合作,常态化开行与重点港口的海铁联运班列。(市交通局、发改委、商务局,和林格尔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平急两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路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落实常态管养,保障路域畅通。加快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林格尔应急物流储备库建设。依托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进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建设,补齐设施、物资和人员短板。做好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建设管理工作,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更好支撑周边旅居集散基地“平急两用”功能。对具备“平急两用”功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予以资金支持。(市交通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不断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提升铁路运输比例,推进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扩大大宗货物“散改集”规模。尽快完善多式联运节点布局,整合既有区域货运设施资源,改造和新建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完善集疏运系统布局,加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建设公铁煤炭运输示范节点工程,引导支持节点工程升级改造软硬件设施和设备购置等,为节点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市交通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数字陆港”绿色智慧物流模式。依照集约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运输发展方向,大力推广物联网“线上+线下”技术应用场景,结合“甩挂”“甩箱”等运输模式,不断提升新能源运具应用比例,广泛应用“散改集+新能源”绿色高效的“数字陆港”运输模式。同时,加快在全市范围布局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全市“绿色低碳智慧物流”示范区。(市发改委、交通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全面梳理我市商贸物流、交通运输、仓储配送等各类流通产业项目,建立流通产业项目库,多渠道多方式向金融机构推送流通产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流通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融资解决方案,丰富针对流通企业的融资、结算业务等,同时引导流通企业使用电子化结算工具,降低结算成本、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金融服务能力
推进新兴金融业态加快发展,强化金融服务流通企业功能,推动全市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协调中央驻呼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畅通银企信息渠道,组织多种形式的政金企对接活动,助力金企沟通对接、重点项目建设落地,推动金融助力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委金融办负责)
八、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推进流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加快推进交通、物流、商务、邮政、进出口等流通领域及商贸、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重点推动行业信用评价、行政处罚、司法判决及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监管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鼓励流通领域市场主体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市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邮政管理局,赛罕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追溯体系
建立绿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绿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鼓励行业组织批发市场、大中型商超、商贸流通企业及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产品追溯系统并实现数据共享,支持各追溯体系建设主体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市农牧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流通信用监管体系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流通领域信用承诺制度、信用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信用评价,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配套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流通领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市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