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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03-20   |   访问次数: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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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6年度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内党科办发〔2025〕12号),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现开展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彩色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自治区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并于2026年3月31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f.nmkjt.org.cn/cxpt)进行网上填报、提交,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3月31日后归口管理部门将进行实地核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9日

  (联系人:孙奇,联系电话:0471-6621281)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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