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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奖补政策 兑现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03-09   |   访问次数: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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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奖补政策 兑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通过财政资金鼓励、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呼政发〔2021〕24号)的要求,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奖补政策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标准

  (一)2023年认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第八条第(六)款:“对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自治区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培育合格并认定的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多项、多级认定的,按补差、就高原则实施奖励。”的规定进行奖励;

  (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企业,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五)款:“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的企业,每次资助为认证机构收取的“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以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为准。”的规定进行资助;

  (三)对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对获得国内、外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外观设计金、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实用新型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获得不同级别专利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金额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兑现程序

  请相关单位(见附件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2026年3月2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4号楼701室):

  (一)收款收据

  按照以下模板填写收据:

  今收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交  来:政策兑现款:(按照具体兑现项目填写)

  人民币:        万元 (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章)

  (二)《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书》(见附件1)

  (三)填写《政策兑现企(事)业单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签字确认

  (四)奖补申请(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薛鑫  联系电话:5699691

  附件:

附件1.《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书》

附件2.《政策兑现企(事)业单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6年拟兑现名单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5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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