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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青城智械自查码”报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的通告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5-12-24   |   访问次数: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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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启用“青城智械自查码”报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的通告

  为深化“服务型监管、智慧化执法”工作理念,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报告流程,提升监管效能与企业自治水平,我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发了“青城智械自查码”,用于开展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自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6年全市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均需通过扫描“青城智械自查码”完成年度质量管理自查,并在线提交自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即日起,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自行通过“青城智械自查码”开展质量管理自查,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自查报告的在线提交。

  二、“青城智械自查码”使用方式

  1. 获取二维码:请扫描本通告附带的“青城智械自查码”。

  2. 填报自查信息:使用智能手机扫描后,按系统指引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年度质量管理自查内容。

  3. 提交自查报告:信息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在线提交。

  三、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 各企业应确保所提交的自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 请严格遵守报送时限,务必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报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开展核查。

  3. 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电话:0471-5699703.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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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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