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智慧农牧业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智慧农牧业建设实施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内农牧督检发〔2025〕214号
各盟市农牧局、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全区智慧农牧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自治区农牧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智慧农牧业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智慧农牧业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智慧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着力点,是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制高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加快推进智慧农牧业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提升农牧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村牧区管理服务效能为目标,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牧业领域普及应用,提速全区农牧业智慧化进程,支撑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助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到2025年底,智慧农牧业大数据公共服务能力初步形成。到2026年底,智慧农牧业引领区、智慧农(牧)场初具规模,形成一批智慧农牧业解决方案和技术模式,全区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7年底,智慧农牧业大数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技术助力农牧业主导优势产业节本提效增产作用全面显现,先行先试地区农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基本实现,推进智慧农牧业建设的机制路径基本成熟,农业生产信息化率提升至31%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智慧农牧业大数据体系
1.构建数据资源体系。拓宽农牧业农村牧区信息采集渠道,利用遥感、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信息采集的广度、深度及时效性和可靠性。按照应编尽编原则,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全区农牧业农村牧区数据“一本账”管理。充分利用自治区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库,围绕农田、种植、畜牧、种业和承包地、宅基地等领域建设相关专题库,推动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构建完善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数据分析治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形成分布合理、安全可靠、利用高效的智慧农牧业数据资源体系。(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综合保障中心,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各盟市农牧局)
2.构建数据服务体系。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数据存储、计算、治理、分析等基础服务。围绕生产管理、市场营销、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场景,应用大数据高性能、高可用的分析共享能力,融合自然语言处理、大数据分析、视频图像解析等人工智能技术,建设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库,构建标准化、智能化的农牧业公共应用服务。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探索“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开放机制。培育农牧业数据要素市场,促进各类主体间的数据合作。(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综合保障中心,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各盟市农牧局)
3.构建数据标准体系。推动智慧农牧业关键领域数据标准规范制修订,构建以国家标准为核心基础,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为有效补充,规范统一、高效协同、支撑有力的自治区智慧农牧业数据标准体系,保障智慧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企业、行业组织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承担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产业上下游、成套装备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第三方技术服务体系,提供智慧农牧业数据标准规范咨询、检测、认证等服务。发挥标准体系支撑引领作用,加强标准宣贯,引导企业强化自律、按标生产,培育形成一批合标的智能技术装备。(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综合保障中心,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各盟市农牧局)
(二)提升重点领域智慧农牧业应用水平
1.推进粮油作物种植精准化。聚焦主要粮油作物,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与数字化技术有机融合,构建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数字化种植技术体系。大力发展智能农机,引导农机装备配备北斗辅助驾驶等系统设备终端,提高精准作业水平。开展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推广无人机在喷药、施肥、巡田上的应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因地制宜推进水肥一体化智慧管控技术装备应用,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实现高效节水,建立耕地土壤肥力、酸碱度、平整度等关键指标数字化、智能化采集机制。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物联网监控网点等“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技术,提升“四情”动态监测水平。(自治区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农田建设管理处、耕地保护处、植保植检中心、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各盟市农牧局)
2.推进设施种植数字化。推动集中连片、老旧低效设施棚室数字化升级改造,逐步向宜机化、智能化转型。以城市郊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连栋温室、植物工厂等现代化生产设施,推广国产化智慧管控系统,集成应用作物长势监测、环境精准调控、水肥科学管理、作业机器人等技术装备。在种苗优势产区推动集约化、数字化种苗工厂建设,集成应用工厂化育苗装备、数据采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实现育苗全程自动化管理。鼓励规模化设施种植主体,应用生产经营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种植计划,动态调优品种结构和上市档期。(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各盟市农牧局)
3.推进畜牧养殖智慧化。引导养殖场开展智慧牧场建设,集成应用环境感知、电子标识、精准上料、畜禽粪污处理等智能化技术装备,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调控和精准饲喂。应用生物个体体征监测技术,加强动物疫病疫情的精准诊断、预警、防控。鼓励规模养殖场建立电子养殖档案,推动养殖、屠宰、饲料、兽药企业等数据直联直报,持续完善畜牧业生产监测点、畜产品价格监测点信息化管理手段。推动畜牧业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为畜产品全流程溯源、畜牧业金融保险大数据授信、政府监管决策提供支撑。推进自治区奶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奶业生产能力监测和行业运行态势分析预警。(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局、奶业处、兽医局、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饲料饲草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盟市农牧局)
4.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鼓励行业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改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持续推进“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创新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拓展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畜产品产地市场和加工流通企业数字化改造, 集成应用清选分级、品质检测、加工包装、冷藏保鲜等智能设施设备, 培育发展智能化、高端化现代加工仓储模式。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监管,优化完善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努力实现主要农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农畜产品加工指导处、市场与对外合作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盟市农牧局)
(三)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示范引领
1.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农牧业领域创新应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牧业信息化企业、智慧农牧业行业协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带动作用显著的农牧业信息化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制造、应用推广相衔接的智慧农牧业产业创新体系。落实促进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推动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农牧业生产决策、产量预测、销售分析、疫病诊断、灾害预警等领域应用。(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科技处,各盟市农牧局)
2.推动智慧农牧业引领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集中用好现有资金和政策,建设主导产业突出、数字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体现未来方向的智慧农牧业引领区,打造全区智慧农牧业发展高地。引进培育一批智慧农牧业技术研发、装备制造、推广服务等主体,打通智慧农牧业技术装备从研发到制造应用的堵点卡点,推广成熟适用的标准化智慧农牧业软硬件产品。探索区域性整体解决方案,推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国有农场等率先示范应用,引领全域推进智慧农牧业建设。(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各相关处室局,各盟市农牧局)
(四)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1.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发挥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构建嘎查村数字治理体系。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提升涉农涉牧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比例。推动“互联网+党务+村务”,促进智慧群团建设,畅通社情民意。提升乡村社会信息治理智慧化水平,逐步完善“互联网+网格治理”服务管理模式。推动乡村网络文化振兴,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功能,拓展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功能。强化乡村网络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各盟市委网信办、农牧局)
2.提升乡村信息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牧业农村牧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依托现有各类“三农三牧”服务网络体系,持续汇聚涉农涉牧服务资源,推进信息服务共享。推动“互联网+”教育、医疗、法律、金融、科技、文化等向嘎查村延伸,鼓励开发适应“三农三牧”特点的定位终端、信息终端、技术产品,不断提高“三农三牧”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在线监督。建设农村牧区智慧应急管理体系,提升乡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各盟市委网信办、农牧局)
3.培育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定制农牧业、创意农牧业、共享农牧业、认养农牧业、云农场、云牧场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发展智慧休闲农牧业,引导开展在线经营,推广大众参与式评价、数字创意漫游、沉浸式体验等经营新模式。发展适宜乡村特点、满足农牧民需求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促进乡村信息消费,打造新型乡村数字生活。优化乡村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鼓励互联网企业向乡村拓展业务。探索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自治区农牧厅监督检查处,各盟市委网信办、农牧局)
三、 组织保障
各级农牧、网信部门要将智慧农牧业作为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大力推进。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扶持,制定具体举措,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建立相对稳定的工作组织,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加大已有项目和政策向智慧农牧业的倾斜力度,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科技项目、数字经济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资金渠道,形成支持智慧农牧业发展政策合力。鼓励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智慧农牧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探索智慧农牧业专项补贴等新政策,健全技术、服务、金融等多样化政策支持体系。组建自治区智慧农牧业专家组,为全区智慧农牧业发展提出政策建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智慧农牧业企业加强合作,培养满足产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将智慧农牧业技术装备纳入农技推广范围,强化智慧农牧业技术指导和推广。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等项目,加强智慧农牧业技术知识和实操能力培训。持续开展智慧农牧业跟踪监测和成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制定调整、资金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区、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及时总结宣传各地推进智慧农牧业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建立智慧农牧业主推技术目录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技术供需对接,营造促进智慧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农牧厅相关处室局,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各盟市农牧局、党委网信办)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