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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01   |   访问次数:3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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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选树更多优秀质量标杆,根据自治区功勋委批准启动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有关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5〕28号)规定,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主要授予在自治区内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提升成绩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往届获奖单位再次申报的,间隔时间应满三届。本届主席质量奖授奖总数不超过5个。

  二、参评条件

  (一)在自治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5年以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质量、环保、节能、安全等政策要求,具备有关资质或证照。

  (二)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模式先进,建立标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创新并有效运行2年以上,且具有推广价值。

  (三)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大力推进质量变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全区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单位,其社会贡献居自治区内同行业前列。

  (四)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五)近3年无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鼓励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中小企业申报主席质量奖:一是组织规模须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是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三是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性强,质量管理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强,在同行业走在前列。四是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方面表彰奖励,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三、评审标准

  主席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制定,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书电子版获取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nm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自评报告。主要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可含图表, 最多不超过3万字。

  (三)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书及自评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入行政许可或强制性管理范围的证书、体系或产品认证证书、主要市场指标证明材料、近三年获奖的证明材料等)。

  为落实给企业、基层减负工作任务,本次主席质量奖申报将全程采用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nmg.gov.cn)是2025年主席质量奖申报唯一官方受理渠道。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传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内容需保持一致)。

  (二)审核推荐。各盟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下载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退回材料并告知企业原因;发现其他需要修改的问题,要按照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及时向企业反馈。就申报材料内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盟市应将初审合格,且通过公示的申报单位及材料及时推送至自治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主席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二)做好初审把关。2025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盟市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和推送工作,保证材料质量。

  (三)严格遵守纪律。主席质量奖评选要严格遵照相关要求和程序,严守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评单位收费或变相收费。

  联系电话:0471-6387752;0471-5271969

  附件下载:  

1.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书

2.附件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标准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