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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发文 12条举措支持优质民企发债融资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2/7/29 15:41:50   |   浏览次数: 725


  证监会网站7月22日消息,日前,证监会与发改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多举措支持民企发债融资

  《通知》共12条,主要涵盖三方面内容:一是通过完善融资服务、推动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投入等方式优化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二是通过教育引导、联合奖惩、追责问责等方式规范民营企业运营,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三是建立跨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规范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

  “自2018年11月份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以来,为民企纾困的举措持续出台。”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出台多项支持民企债券融资的举措。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与今年先后出台的一系列为民企纾困的政策一脉相承。

  财达证券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彭红娟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是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5月份稳经济大盘会议中关于完善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的具体安排。从内容上来看,《通知》从畅通融资程序、维护信用环境、建立协调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优化民企债券融资的举措,精准地回答了民企债券融资“怎么发、怎么管、谁来管”的问题,对之前市场呼吁的放宽债券质押回购入库标准、引导投资机构参与民企债券投资、创新设计债券条款等热点话题也进行了明确回应。预计短期内优质民企或将迎来宽松友好的发债融资“窗口期”。

  明明表示,《通知》有两点尤其值得关注,预计将对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形成较大提振:一是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今年3月份证监会表示将出台的七大举措中,就包含了此条。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后,预计将很快落地。二是优化专项排名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力度。

  市场各方积极参与是关键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通知》里支持民企债券融资的12条举措中,部分举措已经在今年上半年落地实施。例如,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优先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债券融资;指导沪深交易所等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畅通投融资双方信息沟通渠道,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债券投融资见面会、恳谈会,促进投融资双方增进互信共识等。

  权威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沪深交易所通过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增信,已支持晶科科技等8家企业发行了9单产品,合计融资66.3亿元。此外,小米通讯等3家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成功融资16亿元。民营企业债券交易结算费用减免已于7月1日起实施,预计年均减免金额将达1.6亿元。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累计发行公司债券794亿元,资产支持证券1234亿元。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发改委和全国工商联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合力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彭红娟表示,今年以来,民企发行各类债券产品规模4680.72亿元,同比下降约27%。这固然有作为发债主力的房地产企业遭遇行业波动的影响,也有其他层面影响。一方面,民企融资信用环境的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另一方面,在国家层面不断释放积极信号、监管部门陆续出台鼓励政策的背景下,如何调动市场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也是关键所在。

  “《通知》对于鼓励引导主承销商、债券投资人、行业协会及商会等机构参与民企债券融资均有提及。下一步,如何将宏观政策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去,如何厘清债券承销商尽职调查的责任边界,如何引导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的民企投资信评体系等,都值得市场进一步关注。”彭红娟说。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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